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就咸宁市妇幼保健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宁市妇幼保健院仪器设备采购
二、采购内容:仪器设备采购
三、主要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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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台/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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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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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后康复治疗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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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气波治疗仪 |
1 |
四、采购预算:9.8万元。所有高于本项目预算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供货期:15日历天。
六、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部门规范要求。
七、评标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
由采购人负责审查投标人资格,将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报价进行比较,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八、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材质及成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供应商应准备投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响应文件须采用不可拆卸式胶装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允许出现活页、漏页、错页和夹页,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十、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见附表)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上午9:00时整。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咸宁市银泉大道743号)
十三、采购单位: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张成凤
电话:13036175987
十四、其它
1、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