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内部基本情况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是由政府建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功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咸宁市一家妇女儿童保健专科医院,亦是全市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中心,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担负着全区各镇(街)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督导、新生儿科危重病人的抢救、婚前人群医学检查、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开展及督导、高危儿管理、托幼机构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内部基本情况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咸宁市妇女儿童医院、咸宁市儿童医院)位于在咸宁市银泉大道743号,成立于1979年,是市级非营利性医疗保健机构,副县级单位,属公共卫生体系。单位法人代表雷鸣。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人员在职编制37人,共有246人。
三、单位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以及咸宁市妇幼卫生发展规划,以科学建设为先导,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在“十三五”期间努力把妇幼保健院建设成科学、规范、功能齐全人员结构合理,技术水平较高,保健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集保健、医疗为一体的全市一流妇幼保健服务基地,保健工作不断创新,医疗水平逐步提高,经济收入稳步上升,再“十二五”基础上逐年上升20%,力争2021年业务收入突破8000万。
第三部分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1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8.77万元,社保基金146.4万元。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68.86万、标准公用经费支出37.6万。2021年预计总收入9568.67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其中经费拨款538.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标准公用经费、艾滋病检测及公共卫生项目支出,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用于艾滋病检测,社保基金收入146.4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工资,事业收入8853.5万元用于购置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人员工资、购买药品医疗耗材、基建基础建设、公务用车等日常开支。2021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业务大楼附属工程预计投入260万元,配套设施预计投入800万元,二次装修预计投入400万元,信息化建设预计投入150万元,主体工程预计投入200万元,竣工验收190万元。以上工程尚未签订合同预计2021年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根据咸发改审批「2017」 26号 关于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新建业务楼项目立项报告的批复,将2000万元对现有会议室进行重新装修改造,新建会议室能满足院内会议和接待来宾的需求,加强门诊综合楼建设,改善患者就医环境。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咸宁市妇幼保健院预算收入总额956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4.17万元,事业收入8853.5万元。)预算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210.4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医院事业收入预期合理增长。
2021年咸宁市妇幼保健院预算支出总额9568.67万元。预算支出总额较去年增加1210.4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维持医院正常运营。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59.25万元,比上年运行经费66.32万,下降7.07万元。增减主要原因: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7万,与2020年预算62万相比减少了35万。其中:(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2020年预算60万,减少了25万。(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2020年预算数为1万,无变化,(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2020年预算数1万,无变化。2021会议费预算3万元培训费与2020年会议费预算1.5万元相比,增加1.5万元;2021年培训费2万元2020年培训费2万元,无变化。
四、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拨款。
3、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8、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9、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021部门预算公开表(参考)_[235007]市妇幼保健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