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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廉洁提醒

时间:2025-04-03来源::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人教部作者:

“廉花”盛开,“清风”徐来。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提醒全院党员干部杜绝节日腐败,风清气正过清明,自觉做到六个严禁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各类款物;

三、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

四、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吃喝宴请;

五、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六、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

各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科室主任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绿色、文明、节俭、安全祭祀相关要求落到实处,严守各项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安全工作各项规定,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离岗;要注意出行安全、祭祀安全,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好“廉洁关”,带头移风易俗,文明低碳祭扫。

院党委将通过明察暗访、约谈提醒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让清明节真正“清明”起来。

举报电话:0715--812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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