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方案
为满足我院发展需求,提高医院服务能力,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3人,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2:《咸宁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11月25日下午17:00时截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到咸宁市妇幼保健院人教科报名。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以将电子版简历及报名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463246401@qq.com。邮件名称和附件标题格式均为:应聘科室-岗位-姓名。例如:儿科-医师-张三。
3、报名人员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自行下载附件打印);
(3)毕业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人教科在院党总支纪检委员监督下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带原件在考前复审,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所有招聘岗位考试均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分开设题进行。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1月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咸宁市妇幼保健院11楼学术报告厅。
(二)面试
原则上根据岗位录取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往低按照1:3的比例录取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11月2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11楼小会议室。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出现并列情形的优先原则
考生如出现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2、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3、学历高者优先。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布。
拟录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项目,在指定时间内到我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在同一专业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递补,每个专业只递补一次。
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由人教科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科室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写出书面意见,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与医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纳入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统一管理,享受相应工资福利。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15-8107790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1: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下载地址:
招聘附件1.docx
附件2:咸宁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下载地址:
招聘附件2.docx
附件1: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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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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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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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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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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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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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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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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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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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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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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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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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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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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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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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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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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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
专业技术等级: 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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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
经 历 |
起止年月 |
院校名称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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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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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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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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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起止年月 |
工作、培训单位 |
岗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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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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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以上所填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违事实,愿意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填写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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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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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 名称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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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检验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检验 |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取得检验技士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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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儿科、新生儿科医生 |
4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人) |
儿科学、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年龄:初级职称≤35周岁,中级职称≤40周岁,副高职称≤45周岁。 |
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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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1人)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未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仅接受2018、2019年毕业生报名; 3、年龄≤30周岁。 |
人员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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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护理 |
4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及相关专业 |
1、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 2、年龄:初级职称≤35周岁,中级职称≤40周岁。 |
有儿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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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妇科医生 |
2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中级职称≤40周岁,副高职称 ≤4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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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放射科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年龄;初级职称≤35周岁,中级职称≤40周岁,副高职称≤4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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