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账户
1、职工 在职人员按年度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医保局一次性划入个人账户里;45岁以下划入2%,46岁以上划入2.5%,退休人员划入4.6%。本人使用不受“智慧医保”的限制。
2、居民:没有个人账户。
二、慢性病账户
1、门诊慢性病分为门诊特殊慢性病(一类病种)和门诊一般慢性病(二、三类病种)。
2、报销比例: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75%
3、支付范围:1)、符合本人所患疾病经评审列入慢性病病种范围的必要的检查、治疗和用药的费用;2)、符合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一次性医用材料目录的规定。
4、慢性病账户使用接受“智慧医保”的监控;在慢性病限额标准内,目录内乙类药品、乙类诊疗先自费10%、国内材料先自费15%、进口材料先自费30%。
三、门诊统筹账户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且已评定门诊慢性病的,有门诊慢性病配额支付;个人账户和慢性病配额均不足支付的,再由职工门诊统筹账户支付。
2、起付线:100元。
3、报销比例:65%。
4、年度支付限额:1000元。
5、居民医保的门诊统筹账户不能在本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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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时间:2018-06-05来源::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客服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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