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职能
二、收支预算表总体情况及简要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名词解释
一、单位职能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咸宁市妇女儿童医院、咸宁市儿童医院)位于在咸宁市银泉大道743号,成立于1979年,是市级非营利性医疗保健机构,副县级单位,属公共卫生体系。单位法人代表黄丽琼。本单位人员在职编制37人,共有270人。咸宁市妇幼保健院是由政府建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功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全市唯一一间妇女儿童保健专科医院,亦是全市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中心,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担负着全区各镇(街)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督导、新生儿科危重病人的抢救、婚前人群医学检查、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开展及督导、高危儿管理、托幼机构管理等工作。
二、收支预算表总体情况及简要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489.39万元
经市财政批复下达,咸宁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20489.3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488.9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7000万元,事业单位收入7930.04万元,其他收入5070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489.39万元
1.按经济分类细分。本年支出20489.39万元,包括基本保障支出451.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02.57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48.89万元),项目支出20037.93万元、其中经常性项目8037.93万元,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新区建设基建基础设施及附属工程12000万元。
2.按照功能科目到项级。本年支出451.46万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82万元,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4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20489.39万,比2022年预算收支万增加了7967.09万元,约增加64%。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预算共计列支政府采购资金7930.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办公用品采购、办公设备购置、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新区建设基建基础设施及附属工程。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7000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院新区建设。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01月31日